法律专栏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
2007-08-15 00:25:01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

成委发 〔 2002 〕 40 号

各区(市)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和目标

(一)原则

1 、充分发挥企业和银行的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的调控作用、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法律的规范作用。

2 、实行企业、银行、中介、政府联动。

3 、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提高信用与开展担保相结合。

(二)总体目标

经过3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政府调控、银行支持、企业守信的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运作模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1、中小企业普遍提高素质、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
2、金融机构健全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
3、政府建立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4、中介机构初步建立起有利于推进中小企业融资的贷款担保、信用和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
(三)分期目标
1、2002年,市和区(市)县建立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选择100户中 小企业开展推进融资工作试点。
2、2003年,市和区(市)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信用信息征集和中介服务体系。
3、2004年,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市和区(市)县辖区域内两级银行审贷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提高,信贷结构改善,服务领域扩大,金融业务品种增多,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明显增加。
4、2005年,健全功能完善、运作规范、诚信可靠的融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与融资相关的评估、担保、登记、公证、咨询等各种基础性服务。
二、融资对象和条件
(一)融资对象。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型、带动就业型、资源环保型、名优品牌型、农业产业化型、出口创汇型等六类中小企业。
(二)融资条件。
1、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重点在3000万元以下)。
2、增加值年均增长在10%以上。
3、入库税金年均增长在12%以上。
4、2年内重大质量事故。
5、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0%。
7、年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或扩大再生产的投入不低于上年营业收入的10%。
经营状况和市场前景良好的新办中小企业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议事协调机构。
成立成都市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经委、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交管局、市司法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成都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融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政府扶持资金实施财政监管和审计,审核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动作情况。
领导小组实行季度例会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全市推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意见,收集整理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牵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收集、评价、监管工作,审核由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推荐的融资中小企业,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动作情况。
各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设立政府扶持资金。
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市上设立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专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科目。2003年,由市政府财力安排8000万元作为全市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由市财政承担5000万元,市工业投资公司承担3000万元;8000万元中,6000万元用于增加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1000万元用于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库、培育中介服务体系,1000万元用于设立中小企业融资贴息和担保损帐补偿准备金(由市财政根据实际预算拨付和单列)。此后,市财政每年按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专项资金的10%的比例追加。
各区(市)县设立相应扶持资金,每年安排300-500万元与市上配套。
(三)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体系。
1、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征集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成都市信用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基础上,根据中小企业融资的特定要求,建立成都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搜集企业纳税、还贷、海关资信、产品质量检验、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等方面的情况。信息库对企业实行“一卡一码”制的管理方法。
2、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评价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信息库所列各项目的的贷款风险指数,对中小企业资本信用、经营信用、质量信用、完税信用、还款信用和个人信用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提供给金融、工商等有关单位和部门。
3、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制定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管理措施,市级有关门部实施监管,金融机构协助监管并通过成都市信用信息系统、新闻媒体和公众网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1、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转变机制。要从对非中小企业担保退出,全部转为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服务,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不断增强实力。领导小组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所担保的中小企业户数和金额实行严格考核。
2、鼓励社会资金组建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对成绩优秀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营利性担保机构,政府适当给予奖励。
3、加快中小企业的招商步伐,积极吸纳外资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
4、引导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逐步实现市和区(市)县联保。
(五)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1、银行、担保机构、鉴证类中介机构可以采取签订协议方式,约定担保贷款出现坏帐损失时各自承担的比例。
2、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并经金融机构认可,由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出现的坏帐损失,市和区(市)县政府分别给予10%的补贴。
3、对暂不符合七项融资条件又确需扶持的特殊中小企业,经推荐获得银行信用贷款出现坏帐损失的。市和区(市)县给予20%的补贴,并取消该企业被推荐的资格。
(六)发挥金融机构在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的作用。
1、各银行要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部门,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并定期考核。
2、建立担保资金与银行贷款的放大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增加贷款规模;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增加金融业务品种,多种手段、多形式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3、提高信贷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简化手续、减少环节,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4、以市财政对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的方式,建立支持和鼓励银行增加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激励机制。对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5、实行政府目标考核的各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总量每年增加15%,成都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总量3年增加1倍。
(七)发挥中介服务体系在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的作用。
1、加快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代理、财务咨询、财务监理、贷款担保知识培训、资产评估、财产公证、法律咨询等融资相关的各类服务。
2、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改进服务、减少收费、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八)发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的作用。
1、推动中小企业深化改革,明晰产权;指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水平,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其适应市场的综合素质。
2、强化财务监管,杜绝假账,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广泛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所需各种服务。
3、强化对鉴证中介机构的监管,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协调银行催收逾期贷款,减少银行不良贷款。
(九)加强对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考核力度。
市委、市政府将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查和考核。各区(市)县委和人民政府要将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级有关部门要将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切实搞好服务,推进全市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健康发展。

中共成都市委

2002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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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
2007-08-15 00:25:01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

成委发 〔 2002 〕 40 号

各区(市)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和目标

(一)原则

1 、充分发挥企业和银行的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的调控作用、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法律的规范作用。

2 、实行企业、银行、中介、政府联动。

3 、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提高信用与开展担保相结合。

(二)总体目标

经过3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政府调控、银行支持、企业守信的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运作模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1、中小企业普遍提高素质、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
2、金融机构健全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
3、政府建立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4、中介机构初步建立起有利于推进中小企业融资的贷款担保、信用和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
(三)分期目标
1、2002年,市和区(市)县建立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选择100户中 小企业开展推进融资工作试点。
2、2003年,市和区(市)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信用信息征集和中介服务体系。
3、2004年,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市和区(市)县辖区域内两级银行审贷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提高,信贷结构改善,服务领域扩大,金融业务品种增多,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明显增加。
4、2005年,健全功能完善、运作规范、诚信可靠的融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与融资相关的评估、担保、登记、公证、咨询等各种基础性服务。
二、融资对象和条件
(一)融资对象。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科技创新型、带动就业型、资源环保型、名优品牌型、农业产业化型、出口创汇型等六类中小企业。
(二)融资条件。
1、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重点在3000万元以下)。
2、增加值年均增长在10%以上。
3、入库税金年均增长在12%以上。
4、2年内重大质量事故。
5、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0%。
7、年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或扩大再生产的投入不低于上年营业收入的10%。
经营状况和市场前景良好的新办中小企业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议事协调机构。
成立成都市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经委、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交管局、市司法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成都海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融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政府扶持资金实施财政监管和审计,审核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动作情况。
领导小组实行季度例会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全市推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意见,收集整理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牵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收集、评价、监管工作,审核由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推荐的融资中小企业,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动作情况。
各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
(二)设立政府扶持资金。
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市上设立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专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科目。2003年,由市政府财力安排8000万元作为全市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由市财政承担5000万元,市工业投资公司承担3000万元;8000万元中,6000万元用于增加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1000万元用于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库、培育中介服务体系,1000万元用于设立中小企业融资贴息和担保损帐补偿准备金(由市财政根据实际预算拨付和单列)。此后,市财政每年按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专项资金的10%的比例追加。
各区(市)县设立相应扶持资金,每年安排300-500万元与市上配套。
(三)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体系。
1、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征集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成都市信用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基础上,根据中小企业融资的特定要求,建立成都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搜集企业纳税、还贷、海关资信、产品质量检验、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生产经营和财务等方面的情况。信息库对企业实行“一卡一码”制的管理方法。
2、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评价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信息库所列各项目的的贷款风险指数,对中小企业资本信用、经营信用、质量信用、完税信用、还款信用和个人信用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提供给金融、工商等有关单位和部门。
3、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制定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管理措施,市级有关门部实施监管,金融机构协助监管并通过成都市信用信息系统、新闻媒体和公众网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1、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转变机制。要从对非中小企业担保退出,全部转为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服务,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不断增强实力。领导小组对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所担保的中小企业户数和金额实行严格考核。
2、鼓励社会资金组建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对成绩优秀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营利性担保机构,政府适当给予奖励。
3、加快中小企业的招商步伐,积极吸纳外资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
4、引导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逐步实现市和区(市)县联保。
(五)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1、银行、担保机构、鉴证类中介机构可以采取签订协议方式,约定担保贷款出现坏帐损失时各自承担的比例。
2、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并经金融机构认可,由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出现的坏帐损失,市和区(市)县政府分别给予10%的补贴。
3、对暂不符合七项融资条件又确需扶持的特殊中小企业,经推荐获得银行信用贷款出现坏帐损失的。市和区(市)县给予20%的补贴,并取消该企业被推荐的资格。
(六)发挥金融机构在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的作用。
1、各银行要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部门,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并定期考核。
2、建立担保资金与银行贷款的放大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增加贷款规模;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增加金融业务品种,多种手段、多形式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3、提高信贷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简化手续、减少环节,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4、以市财政对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的方式,建立支持和鼓励银行增加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激励机制。对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
5、实行政府目标考核的各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总量每年增加15%,成都市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总量3年增加1倍。
(七)发挥中介服务体系在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的作用。
1、加快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代理、财务咨询、财务监理、贷款担保知识培训、资产评估、财产公证、法律咨询等融资相关的各类服务。
2、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改进服务、减少收费、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八)发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中的作用。
1、推动中小企业深化改革,明晰产权;指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水平,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其适应市场的综合素质。
2、强化财务监管,杜绝假账,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广泛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所需各种服务。
3、强化对鉴证中介机构的监管,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协调银行催收逾期贷款,减少银行不良贷款。
(九)加强对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考核力度。
市委、市政府将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查和考核。各区(市)县委和人民政府要将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级有关部门要将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切实搞好服务,推进全市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健康发展。

中共成都市委

2002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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