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一揽子计划,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在我部和财政部领导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为合理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我部和财政部联合起草了《关于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日印发。现将有关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计划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的支持重点是:“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技术改造项目;稳定就业、增加就业岗位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请各地区按照上述支持重点,启动重点支持项目的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严把项目审核申报关。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支持重点,认真负责地做好项目审核申报工作。所申报的项目要紧密围绕实施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稳定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等中心工作,在项目审核申报中体现中央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的决策部署。超出支持重点范围的项目,不予支持。
三、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区要认真总结前几年项目审核申报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选择具有带动性和影响力的好项目。要加强纪律约束,杜绝人情项目和关系项目,客观、公正地做好项目审核、申报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二ΟΟ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