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栏
各市(州)金融办(金融主管部门),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两类公司)行业监管,规范两类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省政府金融办拟定了《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及《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报表格式》(以下简称财务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两类公司财务报表规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两类公司财务报表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公司财务报表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风险情况的综合性报表。财务报表格式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是监管部门全面、准确掌握两类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有效开展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市(州)金融办(金融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两类公司财务报表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二、加强财务报表编制工作。两类公司要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规范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两类公司要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2006)》、《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和规章,根据经营业务和交易事项,按照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切实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三、财务报表报送和审计要求。两类公司要按照《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日常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基本情况表)。
两类公司应聘请上年度全国或四川省行业综合排名前五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对因未严格履行审计职责而导致审计意见失真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部门可取消其审计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附件:
1、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2、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报表部分项目编制说明
3、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4、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报表部分项目编制说明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