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栏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2〕23号)和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12〕40号)有关精神,现将我市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开展融资租赁设备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市经信委和人民银行成都营管部认定的中介机构评定,信用等级在A-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纳入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具体名单详见成都工业网);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上缴税金在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四)融资租赁生产性设备价值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附后),电子档请在成都工业网下载;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信用评级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四)租赁合同及履行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六)上年度企业上缴税金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盖公章。
三、支持标准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5%给予设备融资租赁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资金补助期限
对2012年度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项目进行补助。
五、申报时间
请于
联系人:市财政局 王 平 61882557
市经信委 苏志军 61881601
附件:成都市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附件
成都市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
( 2012年度)
企业名称 |
(加盖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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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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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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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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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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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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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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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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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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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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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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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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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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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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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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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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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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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 情况 |
指标项目 |
单位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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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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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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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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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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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 项目信息 |
设备名称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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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价格(含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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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厂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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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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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由融资租赁企业填写 |
融资租赁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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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企业融资金额 |
服务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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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费率 |
同期基准利率 |
税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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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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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真实性声明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提供材料真实性声明
融资租赁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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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