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栏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2〕23号)和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发〔2012〕40号)有关精神,现将2013年成都市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设立营业网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二、三层区(市)县工业园区设立营业网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邮蓄银行。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设立营业网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后);
(二)银监局同意设立网点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三)区(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确认意见。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盖公章。
三、支持标准
对在二圈层区(市)县工业园区内新设立营业网点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在三圈层区(市)县工业园区内新设立营业网点的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四、资金补助期限
对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期间,符合申请条件的新设营业网点的金融机构进行补助。
五、申报时间
联系人:市经信委 苏志军 61881601
市财政局 徐玉虹 61882552
附件:成都市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设立营业网点补助资金
申请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