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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国新办新闻局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先生、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先生、金融司司长王毅先生出席吹风会。
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
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
一是适当降低税率水平。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现行17%、11%、6%三档税率调整为16%、10%、6%。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二、关于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再担保、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面向市场择优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初步测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一是有利于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的发展。设立基金能够助推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激发创新活力,对鼓励创业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全社会就业的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有利于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可抵押资产少、信用记录不足、信息不对称,影响了市场信贷投放。设立基金可以通过政府增信,有效缓解金融机构的担忧,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不够、自身信用不足的问题。三是有利于弥补市场不足。多年来我国融资担保行业成本偏高,近年来机构数量继续减少,担保规模下降,呈现“小、散、弱”的特点。设立基金能够健全我国融资担保体系,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降低融资担保成本。同时,有利于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提问:
国家出资设立融资担保基金,为什么还要发展商业银行的参与呢?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毅: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吸引商业银行参与出资,主要考虑到无论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还是商业银行,它服务的对象和工作目标是高度一致的。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小微企业初创阶段,在信贷市场上天然不利地位,提升它的信贷可获得性。目前为了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工农中建交都建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我们通过和他们合作,吸引银行参与出资,能够更好地发挥国家增信这一机制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更多地为小微、“三农”企业服务。
将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运作,也需要建立和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增信对企业增贷之后,长远来看难免出现一些不良、出现一些风险,怎么办?按照我了解的情况,现在做得好的一些地区,比如浙江台州、温州成立的政府担保基金,出了风险之后,80%、65%先由担保基金承担,剩下的20%、35%由银行承担,实现风险共担、利益捆绑。是不是可以不让银行承担呢?如果银行不承担,恐怕就有道德风险了。从担保基金未来运行的可持续而言,也需要商业银行出资。
最后,提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行效率,也需要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因为相比较而言,商业银行更了解市场、更了解客户、更了解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所以,它比融资担保基金在运作管理上是有优势的。而且,在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上也有优势。所以,发挥商业银行的这些优势也能够保障融资担保基金的稳健运行。
国务院常务会议新闻发布后,我们与商业银行进行了初步沟通,都表现出很高的兴趣和积极性,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也正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研究落实支持商业银行出资参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制度安排。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
我们都知道,小微企业已经是我们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制约他们发展的一个障碍。请问,我们在支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有哪些政策?
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
这次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应当说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的一个具体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都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围绕着怎么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这次出台的政策是在原有政策上的再加码。
我简要地介绍一下现在主要政策的框架。支持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第一是降低给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的税负,制定优惠政策。第二是给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第三是其他手段,通过基金、担保等给予更多支持。
在支持金融机构方面,我们有很多税收优惠。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单户授信在100万以内的免征增值税。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对为农户、小微企业等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还有再担保保费收入全部免征增值税。除了增值税之外,在所得税、印花税方面也都安排了税收优惠政策。如,允许金融企业将涉农贷款、中小企业的贷款按照风险分类,分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并且允许税前扣除。
除此之外,我们更多地通过税收优惠支持小微企业本身的发展,为它们的融资创造更好环境。
除了税收安排之外,还通过成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融资担保基金,还有多个基金来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另外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上给金融机构一些奖励,支持一些地方设立小微企业的创新基地等等。所以从政策组成来看,应当说现在优惠政策内容比较多,正在执行当中。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可能有些小微企业对这些政策还不是很了解,有些没有真正享受到。我们下一步坚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这些政策认真地落实好,确保通过这些政策支持能够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
凤凰卫视记者提问:
关于基金的定性是准公共服务产品,不追求盈利。请问怎么整体评估它的风险和收益?如何确保它可持续的运行?现在筹备情况看,大概什么时候可以成立?
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
国务院已经批准设立基金,有关具体工作正在推进当中。目标定位、业务模式、合作机制、风险防控方面都有一些考虑。基金由中央财政发起,商业银行参加,主要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上省级再担保机构、再加上辖区内的融资担保机构,这样一个成体系的政府担保链条,构成了政府主导的担保体系。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去操作,但因为是准公共产品的定位,所以担保费率相对于市场的担保要低,并且也不会要求抵押和反担保,主要还是信用担保。这样它的便利程度、贷款可获得性相比较之下会比市场担保机构要更好一些。
基金管理在目标定位上是坚持准公共定位,市场化运作,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再担保费率优惠。原则上不分红。通过不分红带动担保机构和银行共同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小微和“三农”服务双创的目标。
业务方式上基金主要采取再担保、股权投资方式。主要是与省级的再担保公司开展业务,支持省里面辖区内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其中,再担保和股权投资将分别发挥其功能,再担保主要是分散风险,股权投资是给它进一步输血的作用,提高担保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合作机制上,基金不层层新设机构,将充分利用现有省市县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同时合理地设置合作机构准入门槛,限定业务范围,明确涉农涉小的业务应当占有的比重,严格控制成本和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
在风险防控方面,基金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财政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构建与担保公司、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并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切实防控运行风险。在治理机构上,基金将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面向市场择优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并实施市场化员工激励措施等等。
金融司司长王毅:
我们在设立基金以后,或者筹建过程中都不得不面临一些问题,因为这些年市场化的融资担保基金已经做了不少。如果市场化的融资担保基金都干不好的话,拿公共财政的钱去设一个基金能不能干得更好?值得我们反思,也值得我们在制度设计的时候时刻提醒我们,要把好事办好。
我们能不能比市场化基金干得更好呢?我们在制度框架范围内把它落实好,在三个方面要做好保证。
第一是严格制度设计。这个基金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初心和使命就是政府增信、信用担保,保本微利、不贪快钱。很多市场化基金设立之初也是好的,但是融资担保行业是高风险、低盈利的行业,当市场发生波动的时候,耐不住寂寞去配资,去炒房炒股,往往血本无归。这种事情,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不能干。还有一个是激励要做好,要有绩效考核、要有员工的正向约束,还有是和省里的合作要好,在2015年后,各个省都成立了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但是对它的业务合作要提出条件、要设置门槛。不以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信贷服务为主的省级融资担保基金,我们不予合作。给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做增信为主业务的不予合作。
第二,要把风险分担机制做好。和商业银行利益捆绑,出现风险以后风险共担。
第三,要形成上下联动的体系,有中央这一层,省一层都做再担保,基层才能真正面向小微企业做担保。上下联动,层层放大,希望能够共同地为小微企业信贷的投放营造一个好的春天。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