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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政府性融资机构发力 助推当地产业
2021-06-24 15:40:42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山东省淄博市纳入名单管理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贷款担保622笔,担保金额10.4亿元,同比增长82.7%;在保余额42.3亿元,同比增长68.2%,其中小微企业及“三农”在保贷款39.2亿元,占比92.7%;累计向国家基金、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备案业务12.3亿元,备案金额居全省第二位,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小支农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市通过政策引导、市县合作、信息管理等方式,发挥市级龙头担保机构作用,吸引更多金融活水助力当地产业发展。

 

一、“备付金分险模式”,搭建担保工作机制

各县(区)按照一定的合作规模向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缴纳备付金,由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业务发生风险后,县(区)按50%的比例承担代偿,从缴纳的备付金中扣除。通过采取备付金分险合作,县(区)最低缴纳600万元备付金就能取得10亿元贷款担保额度,进而帮助当地融资主体获得融资,有效避免了县级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须承担的注册资本金、聘请专业人员以及公司运营管理等成本。目前,全市已有6个县(区)与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签署了备付金合作协议。

 

二、“供应链+政策性担保”,链上小微企业获利

把“供应链+政策性担保”作为发挥担保作用的有效方式,便捷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市财政指导鑫润担保公司对周村不锈钢产业园运营企业和主要核心骨干企业开展供应链上下游调研,明确属于供应链上下游的当地小微企业,能够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贷款,既为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又扶持了属地产业生态圈,带动形成全市产业经济内循环。

 

三、做好政策保障,推动担保向企业降费让利。

去年疫情发生后,将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扩大至所有小微企业、“三农”担保额度上限由单户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担保费率降至1%,取消反担保要求。今年印发《关于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免收保费政策的通知》,规定2021年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全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新增的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其减少的担保费收入由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偿。一季度,全市共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三农”主体的政府性担保贷款共免收担保费530万元。

 

四、强化信息管理,提高担保服务质量。

大力推进担保业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打造银担合作大数据平台,优化原有“银行审核—担保公司再审核”流程,为“企业线上申请—担保公司审核—将审核结果推送给合作银行”,实现效率提升和降低代偿风险“一箭双雕”的效果。平台上线启用以来,已收集全市6000多家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数据,完成担保业务6263笔,帮助6232家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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