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栏

人行成都分行 省金融办 关于印发《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银发〔2013〕59号)
2013-05-29 08:54:18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金融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

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四川各市州金融办;各政策性银行四川一级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省联社、各股份制银行成都分行,各外资银行成都分行;各评级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343号)精神,为促进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健康发展,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维护金融稳定,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发展,培育有公信力的评级机构,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金融办决定在四川开展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现将《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遵照实施。

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四川省两类机构发展迅速,为扩大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覆盖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2年末,全省小贷公司284家,注册资本389.8亿元,对外投放贷款余额约400亿元;已开业融资性担保公司519家,实收资本386.9亿元,在保余额约2000亿元。但是,两类机构发展中也存在机构数量多、发展不平衡、管理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商业银行与两类机构业务合作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顺周期特征明显等问题,影响了两类机构创新拓展业务和规范健康发展。目前,小贷公司资金来源中约10%是向银行借款,融资性担保公司超过70%的担保业务是银行贷款担保,其经营情况直接影响银行资产质量。信用评级是由具有良好公信力、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接受信用评级委托方的委托,遵照信用评级的基本原则和流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静态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宏观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对信用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及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且用简单明了的符号表示出来,具有考察因素全面性、评级技术专业性、第三方独立公平性、评级结果标识简洁性、信用等级可比性等特点,为评级结果使用者快速、方便地了解被评对象信用风险提供了客观、简明的信用信息及决策参考依据。因此,推动两类机构进行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试点,探索建立两类机构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有利于规范和提升两类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有利于两类机构稳健经营以树立良好信用形象,有利于推动银担、银贷业务合作和产品创新,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扶优限劣、防控风险,对进一步促进扩大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的总量投入和覆盖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总体原则: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稳步推进、严格管理、保证质量、促进运用”的总体原则开展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

工作目标:分别建立两类机构信用评级主干指标体系、作业规范和评价办法,力求作业标准科学、可操作;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总行核准的工作思路,确定参与试点的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和依托评级机构综合评价机制,严格信用评级管理,保证信用评级质量,动态、客观地反映两类机构信用状况;建立两类机构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推动银担、银贷合作;培育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机构,促进信用评级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工作内容:一是成立由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牵头,省金融办参加的“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动试点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主干指标》、《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主干指标》、《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作业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作业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综合评价办法》等一整套制度。三是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各评级机构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进行申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组织信用评级专家评审会,对评级机构评级理念、评级理论体系、评级技术、内控管理、实践经验及在川工作预案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定评级机构上报人民银行总行核准(名单见附件2)。四是按照“自愿参与、金融机构推荐,应评尽评”原则,由各市州组织金融机构推荐参与本次信用评级试点的两类机构名单,对与银行有授信合作关系的两类机构原则上应予以重点推荐。五是严格信用评级操作。指导评级机构按照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信用评级主干指标、信用评级作业规范,独立、公正、客观、严谨、有序、规范地对两类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动态、客观地反映其信用状况。六是严格信用评级管理。人民银行履行评级机构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两类机构信用评级综合评价办法,全过程监督评级作业流程,采取问卷调查、违约率验证、专家评审、日常监管等方式,对各评级机构资料报备、现场访谈、作业时间、跟踪评级、评级报告质量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和优胜劣汰,确保评级质量,确保作业合规。七是积极推动两类机构评级结果运用,依托评级结果建立推动两类机构发展的激励惩戒机制。在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等一定范围内发布年度评级结果。分别制定基于信用评级的促进银贷、银担合作创新的工作指引,探索建立银行与两类机构业务合作信息监测共享制度,推动商业银行与信用级别较高的两类机构扩大授信合作,开展业务创新,对与信用等级较低的两类机构开展合作的银行进行审慎合作风险提示;推动信用级别较高的两类机构优先取得更加便利的征信服务;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出台在行业分类监管、财税优惠政策等领域使用评级结果的工作机制。

工作进度: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20133月准备动员阶段。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标准、办法,召开启动会议,确定评级机构和首批参与评级试点的两类机构名单。20134月至11月正式实施阶段。指导评级机构合规开展评级作业,确保按时完成评级工作,发布评级结果,引导开展基于信用评级的银贷、银担业务合作,推动评级结果在接入征信系统、政府分类监管和财政扶持等方面的发挥作用。201312月至20141月总结汇报阶段。开展综合评价,通报试点工作情况,撰写总结报告,拟定2014年全面推广的工作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是人民银行、金融办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人民银行、金融办要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人民银行要发挥好试点工作的牵头作用,金融办要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两类机构积极参与信用评级试点工作,按时推荐参评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主动介入评级机构作业流程,确保评级质量,按时完成评级工作。要积极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推荐与其有业务合作的两类机构主动参与信用评级,依托评级结果开展银贷、银担授信合作与签约对接工作,优先推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小贷公司接入和查询征信系统,同时,将评级结果作为实施两类机构分类监管的考量因素,形成“扶优限劣”的激励惩戒机制。

二是各试点评级机构要按照评级标准和综合考核要求开展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要提高合规意识,在主干指标、作业规范方面自觉服从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要做好工作计划,配备充足的人财物资源,提供评级技术支撑,确保评级质量,按时完成评级任务。要严格遵循两类机构作业规范各项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估两类机构信用状况,展示其在行业中的发展前景,充分揭示其信用风险。要按时报送反映作业情况的各类报表和报告,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相关业务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要狠抓作业规范和评级质量,经得起市场检验和违约率系统验证;评级机构若出现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行为,或作业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评级对象出现重大违约给银行资产造成重大损失而没有及时予以跟踪披露的,经人民银行核实后,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在川评级资格。人民银行将加强对试点评级机构的监督考核和综合评价,按年度动态调整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资质。

三是各金融机构要建立支持和促进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顺利开展的配套机制。要充分认识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的现实意义、帮助商业银行识别信用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促进和鼓励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两类机构主动参加评级试点,积极支持配合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作业;要自上而下建立工作配合机制,研究运用信用评级结果的银贷、银担合作细则与措施,扩大与信用等级高、经营规范、抗风险能力强的两类机构的合作范围;同时,加大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力度,充分发挥两类机构在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总量投入、持续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机制,打造良好信用环境,切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是建立试点工作信息反馈和通报制度。各试点评级机构要按时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上报月度工作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具体参见实施方案),年末提交工作总结自查报告;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与当地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收集上报两类机构信用评级结果运用情况,并按月上报分行(具体参见实施方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建立试点工作简报制度,及时向参与各方通报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祁  红,028-85261291

               张宏宇,028-85261835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程永革,028-86604597

                        畅,028-86606038

 

附件:1.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2.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机构名单(2013年度)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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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成都分行 省金融办 关于印发《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银发〔2013〕59号)
2013-05-29 08:54:18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金融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

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

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四川各市州金融办;各政策性银行四川一级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省联社、各股份制银行成都分行,各外资银行成都分行;各评级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343号)精神,为促进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健康发展,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维护金融稳定,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发展,培育有公信力的评级机构,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金融办决定在四川开展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现将《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遵照实施。

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四川省两类机构发展迅速,为扩大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覆盖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2年末,全省小贷公司284家,注册资本389.8亿元,对外投放贷款余额约400亿元;已开业融资性担保公司519家,实收资本386.9亿元,在保余额约2000亿元。但是,两类机构发展中也存在机构数量多、发展不平衡、管理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商业银行与两类机构业务合作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顺周期特征明显等问题,影响了两类机构创新拓展业务和规范健康发展。目前,小贷公司资金来源中约10%是向银行借款,融资性担保公司超过70%的担保业务是银行贷款担保,其经营情况直接影响银行资产质量。信用评级是由具有良好公信力、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接受信用评级委托方的委托,遵照信用评级的基本原则和流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静态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宏观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对信用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及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且用简单明了的符号表示出来,具有考察因素全面性、评级技术专业性、第三方独立公平性、评级结果标识简洁性、信用等级可比性等特点,为评级结果使用者快速、方便地了解被评对象信用风险提供了客观、简明的信用信息及决策参考依据。因此,推动两类机构进行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试点,探索建立两类机构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有利于规范和提升两类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有利于两类机构稳健经营以树立良好信用形象,有利于推动银担、银贷业务合作和产品创新,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扶优限劣、防控风险,对进一步促进扩大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的总量投入和覆盖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总体原则: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稳步推进、严格管理、保证质量、促进运用”的总体原则开展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

工作目标:分别建立两类机构信用评级主干指标体系、作业规范和评价办法,力求作业标准科学、可操作;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总行核准的工作思路,确定参与试点的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和依托评级机构综合评价机制,严格信用评级管理,保证信用评级质量,动态、客观地反映两类机构信用状况;建立两类机构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推动银担、银贷合作;培育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机构,促进信用评级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工作内容:一是成立由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牵头,省金融办参加的“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动试点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主干指标》、《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主干指标》、《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作业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作业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综合评价办法》等一整套制度。三是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各评级机构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进行申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组织信用评级专家评审会,对评级机构评级理念、评级理论体系、评级技术、内控管理、实践经验及在川工作预案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定评级机构上报人民银行总行核准(名单见附件2)。四是按照“自愿参与、金融机构推荐,应评尽评”原则,由各市州组织金融机构推荐参与本次信用评级试点的两类机构名单,对与银行有授信合作关系的两类机构原则上应予以重点推荐。五是严格信用评级操作。指导评级机构按照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信用评级主干指标、信用评级作业规范,独立、公正、客观、严谨、有序、规范地对两类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动态、客观地反映其信用状况。六是严格信用评级管理。人民银行履行评级机构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两类机构信用评级综合评价办法,全过程监督评级作业流程,采取问卷调查、违约率验证、专家评审、日常监管等方式,对各评级机构资料报备、现场访谈、作业时间、跟踪评级、评级报告质量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和优胜劣汰,确保评级质量,确保作业合规。七是积极推动两类机构评级结果运用,依托评级结果建立推动两类机构发展的激励惩戒机制。在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等一定范围内发布年度评级结果。分别制定基于信用评级的促进银贷、银担合作创新的工作指引,探索建立银行与两类机构业务合作信息监测共享制度,推动商业银行与信用级别较高的两类机构扩大授信合作,开展业务创新,对与信用等级较低的两类机构开展合作的银行进行审慎合作风险提示;推动信用级别较高的两类机构优先取得更加便利的征信服务;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出台在行业分类监管、财税优惠政策等领域使用评级结果的工作机制。

工作进度: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20133月准备动员阶段。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标准、办法,召开启动会议,确定评级机构和首批参与评级试点的两类机构名单。20134月至11月正式实施阶段。指导评级机构合规开展评级作业,确保按时完成评级工作,发布评级结果,引导开展基于信用评级的银贷、银担业务合作,推动评级结果在接入征信系统、政府分类监管和财政扶持等方面的发挥作用。201312月至20141月总结汇报阶段。开展综合评价,通报试点工作情况,撰写总结报告,拟定2014年全面推广的工作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是人民银行、金融办各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人民银行、金融办要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人民银行要发挥好试点工作的牵头作用,金融办要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两类机构积极参与信用评级试点工作,按时推荐参评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主动介入评级机构作业流程,确保评级质量,按时完成评级工作。要积极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推荐与其有业务合作的两类机构主动参与信用评级,依托评级结果开展银贷、银担授信合作与签约对接工作,优先推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小贷公司接入和查询征信系统,同时,将评级结果作为实施两类机构分类监管的考量因素,形成“扶优限劣”的激励惩戒机制。

二是各试点评级机构要按照评级标准和综合考核要求开展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要提高合规意识,在主干指标、作业规范方面自觉服从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要做好工作计划,配备充足的人财物资源,提供评级技术支撑,确保评级质量,按时完成评级任务。要严格遵循两类机构作业规范各项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估两类机构信用状况,展示其在行业中的发展前景,充分揭示其信用风险。要按时报送反映作业情况的各类报表和报告,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相关业务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要狠抓作业规范和评级质量,经得起市场检验和违约率系统验证;评级机构若出现以级定价或以价定级行为,或作业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评级对象出现重大违约给银行资产造成重大损失而没有及时予以跟踪披露的,经人民银行核实后,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在川评级资格。人民银行将加强对试点评级机构的监督考核和综合评价,按年度动态调整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资质。

三是各金融机构要建立支持和促进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顺利开展的配套机制。要充分认识两类机构信用评级试点的现实意义、帮助商业银行识别信用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促进和鼓励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两类机构主动参加评级试点,积极支持配合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作业;要自上而下建立工作配合机制,研究运用信用评级结果的银贷、银担合作细则与措施,扩大与信用等级高、经营规范、抗风险能力强的两类机构的合作范围;同时,加大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力度,充分发挥两类机构在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总量投入、持续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机制,打造良好信用环境,切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是建立试点工作信息反馈和通报制度。各试点评级机构要按时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上报月度工作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具体参见实施方案),年末提交工作总结自查报告;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与当地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收集上报两类机构信用评级结果运用情况,并按月上报分行(具体参见实施方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建立试点工作简报制度,及时向参与各方通报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祁  红,028-85261291

               张宏宇,028-85261835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程永革,028-86604597

                        畅,028-86606038

 

附件:1.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2.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机构名单(2013年度)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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