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栏
成经信办〔2011〕263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申报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服务机构: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08〕179号)和《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28号)规定,按照工信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工厅企业〔2011〕404号)要求,为做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12年入库储备准备工作和2011年项目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请各单位通知并督促拟申报2012年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的企业,参照2011年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在项目开工建设后3个月内,通过“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http://smezj.sme.gov.cn),提出项目入库申请;督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按照《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1〕12号)要求,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工作。
二、做好2011年项目后续反馈信息填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128号)中的具体要求,指导并督促本地区、本单位获得2011年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按要求反馈有关信息。
联系方式:
四川省经信委企业处 郜筱亮 86264044
成都市经信委企业处 李 勇 61881604
成都市经信委融资处 周 莉 61885821
附件: 201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成都市名单(担保类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