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栏
为做好2013年我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企〔2011〕54号)和市经信委《关于贯彻〈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11〕121号)精神,现将微型企业融资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鼓励金融机构向微型企业贷款奖励;
(二)创新融资担保模式扶持奖励;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中具体表述。
三、申报要求
所有项目申报业务补助的时间为2012年度。各区(市)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工作,必要时,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将组织审核小组进行实地抽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请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向注册所在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经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后,于
联系人:
市经信委 周 莉 61885821
市财政局 王 平 61882557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