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栏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领“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 承保机构业务权限的通知
2018-11-26 18:16:33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8〕720号)要求,我市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启用“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代替原有“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为做好系统交接,确保平稳过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银行保函 
2018年12月1日起,允许我市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为新开工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时使用银行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满足相应条件的银行可持相关资料到市建委申请“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承保机构业务权限。 
(一)应具备条件 
1.中资占主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明确涵盖担保业务。 
3.在我市设有直属分(支)行及实际营业场所。 
(二)应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业务申请书。 
5.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合同范本。 
二、试点推行保证保险 
已取得在川从事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可持《成都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承保机构权限申领表》(见附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到市建委申领“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承保机构业务权限,2018年12月1日起可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业务。 
三、优化完善商业保函 
已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备案的担保企业,若满足以下条件,可持相关资料到市建委申领“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承保机构业务权限。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与当地银行签订的企业融资贷款担保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的授信,或具备与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条件。 
2.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辖区范围内并具有实际经营场所。 
3.公司从事专业担保经营两年以上,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公司具备工程担保业务操作能力和业务风险控制管理能力,具有成熟的工程担保业务操作模式并建立完善的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具有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相关工作经验。 
(二)应提供资料 
1.《成都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承保机构权限申领表》(见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 
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业担保公司备案通知(通告)。 
4.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公司担保业务情况统计(包括历史累计担保金额、目前在保金额、开展担保品种、不良业务情况、代偿情况等)。 
6.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明。 
7.公司从事工程担保业务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8.公司与银行合作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申领地点: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蜀绣西路69号)22楼2213办公室。 
(二)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61889317。 
附件:成都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承保机构权限申领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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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领“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 承保机构业务权限的通知
2018-11-26 18:16:33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8〕720号)要求,我市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启用“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代替原有“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为做好系统交接,确保平稳过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银行保函 
2018年12月1日起,允许我市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为新开工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时使用银行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满足相应条件的银行可持相关资料到市建委申请“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承保机构业务权限。 
(一)应具备条件 
1.中资占主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明确涵盖担保业务。 
3.在我市设有直属分(支)行及实际营业场所。 
(二)应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业务申请书。 
5.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合同范本。 
二、试点推行保证保险 
已取得在川从事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可持《成都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承保机构权限申领表》(见附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到市建委申领“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承保机构业务权限,2018年12月1日起可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业务。 
三、优化完善商业保函 
已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备案的担保企业,若满足以下条件,可持相关资料到市建委申领“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承保机构业务权限。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与当地银行签订的企业融资贷款担保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的授信,或具备与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条件。 
2.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辖区范围内并具有实际经营场所。 
3.公司从事专业担保经营两年以上,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公司具备工程担保业务操作能力和业务风险控制管理能力,具有成熟的工程担保业务操作模式并建立完善的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具有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相关工作经验。 
(二)应提供资料 
1.《成都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承保机构权限申领表》(见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 
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业担保公司备案通知(通告)。 
4.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公司担保业务情况统计(包括历史累计担保金额、目前在保金额、开展担保品种、不良业务情况、代偿情况等)。 
6.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明。 
7.公司从事工程担保业务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8.公司与银行合作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申领地点: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蜀绣西路69号)22楼2213办公室。 
(二)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61889317。 
附件:成都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承保机构权限申领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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